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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论:宅基地镇内流转开启新一轮土地改革

羊城晚报  作者:wuxiaoyan  2013-08-08 06:00

[摘要] 根据广东省法制办公布的《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农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农村房屋,均可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宅基地流转将不再局限于转户农民。

根据广东省法制办公布的《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农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农村房屋,均可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宅基地流转将不再局限于转户农民。这比年初时公布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又进了一步,当时《规划》已经提出宅基地可在集体内流转,但要求这种流转仅限于农民户口调离原乡镇之后才能进行。其实,省内有农村在试点推行宅基地在镇内流转的说法早有传闻,只是这次是在全省的层面可能正式地全面推开。这可以看做是新一轮土地改革的开启。

再次,土地改革是制度改革更是观念改革。《办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依法取得的一户一宅之外的农村房屋,同时也明确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附着物。显然,这些条件只能理解为“半市场化”,即村民只能出售拥有的多余的宅基地,而不能出售的宅基地。也就是,要么离开农村完全进城,可以流转的宅基地;要么留在农村必须“有根”,这就是起码有一处宅基地。总之不能出现“无宅基地的农民”。

不让城里人来买宅基地,显然是担心城里人来“掠夺”宅基地乃至农地,至少是防止城里人来炒高农村地价。但私下里城里人来村里“种屋”的情况比比皆是,为的是博以后的拆迁。至于租住农村宅基地盖农庄、庄园等也大有人在。这样来看,土地改革仍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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