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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适房可上市交易 政府有“炒房”嫌疑

长江网  2013-08-17 07:46

[摘要] 备受关注的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定》于当日出台。该政策明确,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满5年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不过经适房住户要按照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备受关注的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定》于当日出台。该政策明确,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满5年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不过经适房住户要按照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等价款。

新的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定》获杭州市政府批准。此条消息一出在各界引起一片哗然,网络各人士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这是政府的变相交易行为,政府为了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将双手伸向了民心工程,即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它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具有一定收入的低中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但是杭州市政府的此举在我国房价久调不将的背景下是否具有“炒房”的嫌疑呢?我想是有的,原因如下:

经济适用房本是国家保障性住房,是为了解决那些住房困难的低中收入家庭。杭州市政府的此举,同意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并将房屋增值部分的55%归政府所有,这难免会遭别人怀疑说:“政府这是在炒房”,并且政府的此举都可能已经脱离经济适用房的本质,具有了商品房的特性,让那些真正需要住房的低中收入家庭没有地方去购房,这样一来只是单方面的提高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因此,我认为政府的此举有“炒房”的嫌疑。所以,为了真正的解决好那些低中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地方政府还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大力完善住房回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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