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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区2017年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公告

你哥我 2017-12-01 15:56:37

根据《廊坊市公共住房管理办法》(廊坊市人民政府令【2012】第3号)相关规定,拟于2017年12月7日启动市区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住房房源分布于12个小区,共计924套,全部为2015-2017年清退房源。以上房源最终面积以配租合同为准,摇号分配后,待房源达到入住条件再办理入住手续。此次配租的公共住房房源分布于12个小区,共计924套,其中:惠民小区35套,金泰小区23套,金悦小区13套,丽舍小区1套,俪水嘉园2套,龙河盛都1套,儒苑小区33套,儒苑小区二期797套,盛德花园2套,同顺里小区1套,幸福佳苑小区9套,颐和佳苑7套。以上房源最终面积以配租合同为准,摇号分配后,待房源达到入住条件再办理入住手续。

二、配租摇号对象

根据《廊坊市公共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次房源具体情况,为提高配租比例,按照相关审核公示程序,确定参加廊坊市区2017年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摇号的家庭为2051户(具体人员明细见附件3),全部为2017年新增保障家庭。

三、租金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统一按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缴纳房屋租金,并按收入类别给予梯度补贴。政府补贴标准为:

本市低保家庭保障面积内给予100%租金补贴,超出保障面积部分给予60%租金补贴;

本市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内给予70%租金补贴,超出保障面积部分给予20%租金补贴;

本市中等收入家庭保障面积内给予40%租金补贴,超出保障面积部分给予20%租金补贴;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保障面积内给予20%租金补贴,超出保障面积部分不予补贴。

举报咨询电话:0316-2236978。

四、配租流程

1、公开摇号

对符合本次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摇号条件的家庭,由济南百思为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摇号原则设计摇号软件,由市公证等部门全程监督,采取电脑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配租结果。

2、公示和复核

由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对配租摇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复核。

3、配租入住

对经公示和复核合格的中号家庭,待房源达到入住条件,由市公共住房运营维护管理中心与其签订《廊坊市区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手续。合同中明确配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腾退住房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4、发放钥匙

由市公共住房运营维护管理中心负责,对已签订配租合同并交付租金等相关费用的家庭发放房屋钥匙。

五、配租方式及注意事项

1、配租方式

本次摇号采取电脑随机产生一户一房的配租方式,分两轮进行。即:首先,对全部摇号家庭进行摇号配租,房源为全部房源,摇号后房源全部配租完毕;其次,对未中号家庭进行轮候顺序摇号,待有空置房源后,集中组织轮候家庭按照顺序号先后次序进行选房。具体如下:

轮,在2051户家庭中摇出924套房源的全部配租房号,剩余1127户家庭;第二轮,摇出轮剩余1127户家庭的轮候顺序号。

2、注意事项

本次公共住房实物配租采取电脑公开摇号方式。首先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由主持人启封摇号机;然后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由主持人现场抽取摇号代表;最后由摇号代表按动摇号按钮,电脑随机产生配租对象和对应房号。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参加实物配租摇号并已中号家庭,如选择放弃实物配租的视为退出本次公共住房保障资格。

(2)对中号家庭放弃的房源,备选家庭按备选顺序号先后次序,在规定时间内选出配租住房,办理入住手续。

(3)提前通过公示、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兑现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配租人员按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4)未办理相关配租手续的家庭,通过公示后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5)地下室配置根据房源情况确定,地下室租金收取按市政府确定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六、公共住房配租管理

1、权属管理

公共住房产权属市政府所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代表市政府行使管理权。公共住房不得买卖、赠与、继承、抵押、转让和转租。

2、退出管理

公共住房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公共住房保障资格,承租家庭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退出承租住房。拒不退出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

(1)已购置住房或收入资产超过规定标准,不再符合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

(2)将承租的住房转借、转租的;

(3)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4)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资产等状况的;

(5)未按时交纳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照明费、垃圾处置费等各种费用的;

(6)损毁破坏承租住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及配套设施,或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7)利用承租住房进行违法活动的;

(8)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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